罗玛部落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东与功德林活佛所辖部落相连,南接达雄县,西邻托如部落。地处今那曲镇东南。原为“羌日六部”中雄索部落的一部分,后雄索分为南北两部落,该部为南方部落,故名“罗玛”。由罗玛让学、囊索、门堆、恩乃、拥学、学宁玛6个如哇组成,又称“罗玛学周”,意为“南方六部”。明末清初,固始汗率兵进藏时,曾驻牧该地。后罗玛部落大片牧地奉献与五世达赖,自此受西藏地方政府管辖。设甲本管理行政事务,各如哇设达若卡1—2人负责征收租税。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东与功德林活佛所辖部落相连,南接达雄县,西邻托如部落。地处今那曲镇东南。原为“羌日六部”中雄索部落的一部分,后雄索分为南北两部落,该部为南方部落,故名“罗玛”。由罗玛让学、囊索、门堆、恩乃、拥学、学宁玛6个如哇组成,又称“罗玛学周”,意为“南方六部”。明末清初,固始汗率兵进藏时,曾驻牧该地。后罗玛部落大片牧地奉献与五世达赖,自此受西藏地方政府管辖。设甲本管理行政事务,各如哇设达若卡1—2人负责征收租税。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参见“火器营”(393页)。
见“阿鲁台”(1217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默勒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阿喇布坦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众归清。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
见“十五善射处”(10页)。
景颇支语音译(载瓦支语称“准”)。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奴隶的称谓。其来源通过买卖、人身抵债、掠夺等。一般分为“星南木样”(家内奴隶)和“昂木样”(家外奴隶)。前者与主人同居,随主人姓,称主人为父母,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在河北省定县城关镇回民街(今解放街)。约建于元初或元以前。元至正三年(1343),由中山府都督普颜帖木儿主持重建。阅二年,正殿始成。殿乃中国古典式木结构,画栋雕柱,朱扉、华采。其后窑
傣语音译,云南西双版纳领主制下对农民征收劳役的制度。以村寨为单位,村寨内部平均分配劳役,按服役种类分为“甘乃”(对各级领主所服的劳役),“甘勐”(为勐内地方性的公务),“甘曼”(村寨内部的劳务)等。又
藏语音译,意为“总管”。原西藏萨迦地方政府长官。三品衔。总管一切政教事务。下设仲译4名,卓尼4名,分管政府文件之上传下达。设聂仓,管理政府财政收支。西藏噶厦政府视其为萨迦法王之家臣,职衔三品过高,只宜
古县名。※夜郎国小邑之一。秦改毋敛国置县。秦亡,夜郎复据之。西汉元鼎六年(前111),置县,治所约在今贵州独山。属牂柯郡,东汉至南朝齐因之,南朝齐废。其辖地相当于今贵州独山、三都、荔波及广西南丹、河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