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桑丹贝尼玛
1744—1807
清代青海瞿昙寺高僧,第二世寺主。藏族。出生于凉州之纳洋。拜贡哇为师,于瞿昙寺学习《集类学》、《中论》、《般若》等。20岁依松巴堪钦受比丘戒。25岁赴西藏,入哲蚌寺郭芒扎仓从师隆多喇嘛习学经典,修习金刚瑜伽母二次第,于吉美旺波前聆听《宗喀巴全集》教敕,及在甘珠尔巴拉卜吉处聆听《甘珠尔》大藏经之教敕。乾隆五十八年(1793),任塔尔寺医学院法台和塔尔寺堪布,讲授佛法。
清代青海瞿昙寺高僧,第二世寺主。藏族。出生于凉州之纳洋。拜贡哇为师,于瞿昙寺学习《集类学》、《中论》、《般若》等。20岁依松巴堪钦受比丘戒。25岁赴西藏,入哲蚌寺郭芒扎仓从师隆多喇嘛习学经典,修习金刚瑜伽母二次第,于吉美旺波前聆听《宗喀巴全集》教敕,及在甘珠尔巴拉卜吉处聆听《甘珠尔》大藏经之教敕。乾隆五十八年(1793),任塔尔寺医学院法台和塔尔寺堪布,讲授佛法。
参见“俍人”(1687页)。
北元大臣。蒙古族。元末,仕惠宗(顺帝),为御史中丞、左司员外郎、经历等职,后随顺帝北徙。洪武二十一年(1388)北元大汗脱古思帖木儿移营于捕鱼儿海(今贝尔湖)附近,奉命留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寻
辽代统治所俘人口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建置。亦称投下军州。辽代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首领随皇帝征讨外族时,允许私自掳掠,所俘人口,集中一起,建州县以居之,称为头下,成为俘掠者(即头下主)的私有剥削对象。朝廷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见“人方”(32页)。
地名。为四川盐源县九土司之一。辖境西抵金沙江与中甸连界,东邻明正土司,南接永宁,北临理塘土司。面积大于其余八土司之和。居民以藏族为主。历代由项氏喇嘛承袭,割地自雄,非盐源汉官所能制。地当云南赴打箭炉要
即“完颜宗望”(1157页)。
见“登闻鼓院”(2307页)。
?—172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系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官员,后为拉藏汗属下。康熙四十五年(1706),受命管理后藏娘区军队。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军侵扰西藏,包围拉萨,他密通书
见“密学”(21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