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军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历县邑,除现职官员外,无文武小大职事官皆充军。许州前侍御史刘元规年近六十,亦选为千户。元时期,亦行此制,然不限于汉军。“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兵志》)。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历县邑,除现职官员外,无文武小大职事官皆充军。许州前侍御史刘元规年近六十,亦选为千户。元时期,亦行此制,然不限于汉军。“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兵志》)。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1432※东察合台汗国第八代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蒙古族。※黑的儿火者之孙,失儿阿里之子。1417年弑※纳黑失只罕汗,被※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拥立为汗。统治时期,由于瓦剌势力向西发展,入据
清代新疆和田伯克。维吾尔族。和田人。初为玉陇哈什四品伯克。道光六年(1826)夏,附张格尔反清,率众陷和田,受委为和田阿奇木伯克,翊戴约霍普为“和田王”。翌年春,以清军压境,被迫集诸伯克擒约霍普及其弟
山名。在今内蒙古兴和县西北,山西大同市北。东晋太宁二年(324),代国主拓跋贺傉始亲政,“以诸部人情未悉款顺”,乃筑城于此,徙都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内蒙古远古居民遗址。1973年以来,中国考古学家在呼和浩特市郊区保合少乡大窑村发现一处旧石器时代的大规模石器制造场。方圆3平方公里,随处是打造石器的遗迹、遗物,出土了数以千计的旧石器时代早期、中期和晚
唐代青藏高原古部落名。“本西羌族”。参见“苏毗羌”(1006页)。
西晋时焉耆王。太康六年(285),遣子入侍西晋。娶※狯胡女为妻,生子龙会。西邻龟兹(今新疆库车一带),以遭龟兹王白山所辱,不忘于心。临终,嘱子会为之报仇雪恨。会立,举兵龟兹,灭白山,据其国。
即“故国川王”(1578页)。
内蒙古驸马府邸。喀喇沁右旗第三代郡王噶勒藏为迎取清圣祖玄烨第五女和硕端静公主,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修建。位于喀喇沁旗锦山镇西约3华里处,故名。为宫廷式豪华建筑,府门前左、中、右三通红色影壁,影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