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保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完颜氏。阿什坦孙。康熙二十年(1681)进士。雍正六年(1728),任通政使,兼詹事府詹事,署翰林院掌院学士。十一年(1733),迁礼部右侍郎,再迁左侍郎,仍兼掌院学士。乾隆三年(1738),任户部右侍郎。五年,改吏部。八年(1743),因事降内阁学士,后任盛京工部侍郎等。十二年(1747),罢任。著有《大清名臣言行录》。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完颜氏。阿什坦孙。康熙二十年(1681)进士。雍正六年(1728),任通政使,兼詹事府詹事,署翰林院掌院学士。十一年(1733),迁礼部右侍郎,再迁左侍郎,仍兼掌院学士。乾隆三年(1738),任户部右侍郎。五年,改吏部。八年(1743),因事降内阁学士,后任盛京工部侍郎等。十二年(1747),罢任。著有《大清名臣言行录》。
清太祖授予八子侄共治后金国政的制度。天命七年(1622)三月,努尔哈赤为了继承汗业得人,诸子孙能同心治国,乃集八子侄聚会,“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清会典》开篇《宗人府》),于八旗中各主一旗。此制的
佤语音译。“克里姆”意为“大伙做”,“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合伙耕种的称呼。佤族社会虽以个体家庭为经济单位,但普遍存在二三户联合耕种,其原因有:耕地为双方所有,一方缺乏土地、种子或
清代宫用名片之一。上书递牌人姓名、年历,备皇帝便宜行事之用。以薄木片制,宽寸许,长不及尺,体涂白色,首略作“山”字形,涂绿色亦寸许,故名。①凡各族京官奏事、外官入觐,先至奏事处领取此牌,书写后交递。牌
见“傩”(2249页)。
明代云南大侯(南甸)傣族首领。宣德四年(1429),任大侯州(治今云南云县)知州。以大侯民复业者多,岁纳差发银250两。湾甸、镇康二长官民少,岁各纳百两。永乐(1403—1424)中,俱升为州,奏请援
明代蒙古内喀尔喀巴林部领主。又称柏彦务。孛儿只斤氏。※达延汗裔孙,※速把亥长子。驻牧于辽河流域。万历九年(1581),从黑石炭等攻辽阳,大败明军,歼明将士300余人。十年,助父攻义州(今辽宁义县),被
1873—1911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广西永淳县(治今横县西北峦城镇)人。壮族。曾在清广西边防督军龙济光部任哨官。后闻孙中山从日本至越南西贡开展革命活动,毅然投奔孙中山,加入同盟会。光绪三十三年(
即“韦昌辉”(246页)。
见“悦伐大那”(1927页)。
官名。元代设置。职位仅次于宣抚使。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五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