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首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蒙文史籍称作古鲁格台吉,因领有土默特所属达拉特部,故亦称打郎台吉、打喇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第六子。驻牧于大同得胜堡塞外300余里处的垛兰我肯山后。在得胜堡与明互市。有子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协助村寨头人办事的人。与※“承巴”同属差人(基层组织一职位)。每个村寨均有一名,由寨子推荐比较精干者担当,但须得到部落头人※“洪布”(土官)的认可。主要
1172—1232金宗室、大臣。诗人。本名寿孙,字仲实,一字子瑜。女真族。完颜氏。世宗孙,越王永功子。博学有才,喜为诗,工真草书。世宗大定二十七年(1187),加奉国上将军。章宗明昌(1190—119
见“九姓铁勒”(36页)。
官名。满语音译。“哈思户”意为“左方”,“额尔机”意为“边、侧”,“哈分布勒”意为“使通达”,“哈番”意为“官员”。清代通政使司机构中所设的左通政使。满缺,设一员。下设“左参议(官)”,满语“哈思户额
《绥远问题协商委员会关于绥远划界、交通、金融、贸易,派遣驻归绥联络机构等具体问题的协议》的简称。1949年6月8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和傅作义双方代表组成的绥远问题协商委员会,在北平协商签订。共6项17款
河流名。老哈河支流。辽代、元代称阴凉河,清代,蒙古喀喇沁王改名锡伯河。内蒙古赤峰市茅荆达坝北麓的三条支流汇合而成。全长200公里。至赤峰北与落马河相汇,落马河为阴河,其为阳河。河西岸,风景秀丽,水草肥
即“美川王”(1761页)。
996—1031辽代大臣。又记作疋梯。一名昌裔。字苏隐。契丹族。兰陵郡王※萧恒德子,母为延寿公主(圣宗女)。父母早亡,育宫中,及长,尚秦晋王公主(一作韩国公主),拜驸马都尉,为殿前副点检。开泰八年(1
?—1736清朝将领。陕西宁夏(今宁夏区银川市)人。回族。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四十五年(1706),授直隶昌平参将,累迁云南永北总兵。五十九年(1720),与总兵赵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