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宗室九等封爵
清廷初封其显祖塔克世本支的九等爵位。崇德元年(1636)四月,皇太极以“清”号立国,即帝位,始定王公以下九等爵。其名次循序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时袭封、降封等项制度尚未具备,《则例》犹虚。迨顺治六年(1649),接定封爵十等,定奉国将军之子,授为※奉恩将军爵。此后,始见袭封、降封之制。累朝以降,其爵制日加详密。
清廷初封其显祖塔克世本支的九等爵位。崇德元年(1636)四月,皇太极以“清”号立国,即帝位,始定王公以下九等爵。其名次循序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时袭封、降封等项制度尚未具备,《则例》犹虚。迨顺治六年(1649),接定封爵十等,定奉国将军之子,授为※奉恩将军爵。此后,始见袭封、降封之制。累朝以降,其爵制日加详密。
见“镇东堂”(2510页)。
夏世祖武烈帝赫连勃勃年号。413—418年,凡6年。
即“巴补”(404页)。
见“盆奴里国”(1706页)。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元是为十三万户之一,称札由瓦万户。明承元制,仍置万户府。驻地在今西藏隆子县境。永乐七年(1409),万户搠巴星吉卫阿儿的占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获赐钞、币、袭衣等。后,该万户府之政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178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色提卜阿勒氐、色提巴勒氐。乌什人。拜城伯克齐里克(齐)子。父死,嗣位,为准噶尔贵族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定伊犁,请内附。阿睦尔撒纳叛乱后,徙居巴里
见“亦儿古里卫”(874页)。
纳西语音译。含有“奴婢”之意。纳西族封建领主制(土司)地区具有半奴隶、半农奴性质的等级。在云南宁蒗永宁、四川盐源左所等地,约占总户数的29.3%。由家庭奴隶、罪犯、外来人户和※责卡等级下降而来。大部分
见“伊秩訾王”(8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