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纳山口
为清代西藏与哲孟雄(锡金)分界处。又作罗那克山。乾隆时设有鄂博。
为清代西藏与哲孟雄(锡金)分界处。又作罗那克山。乾隆时设有鄂博。
北魏太平真君年间爆发的反魏斗争。太平真君七年(446),秦、益二州汉、氐、羌、匈奴等族人民为反对北魏暴政,在金城边冏、天水梁会率领下,聚集万余户于上邽(治今甘肃天水)东城、南城举兵反魏,攻逼二州刺史封
土官授职凭证(类似委任状而记录有关事项)。清制:凡投诚归顺钦准承袭或封赐的土官,须由兵部武选清吏司给予“号纸”,上书功次来历,宗派亲疏及所授职名。经兵部在此与所存《世职顶辈簿》专页骑缝用印,即将印一半
见“哈喇忽剌”(1642页)。
热兵器之一。蒙古军队使用的火器。1974年8月在西安东关景龙池巷南口外出土的火枪。用青铜铸造,长26.5厘米,重1.78公斤。因其轻而小,所以叫手火铳。铳体分为铳管、药室和尾銎三部分。是元代中期晚期铸
史家对后晋石敬瑭割让给契丹的华北、雁北诸州土地的总称。又称幽蓟十六州。内中幽(后改燕)、云为首府,故名。石敬瑭,沙陀人。原为五代后唐宠臣。清泰三年(936)五月,据晋阳(今山西太原)起兵反后唐,求救契
金末投蒙将领。名又记作秃怀、兔花。契丹族。为太师※耶律阿海弟。世居恒州(今内蒙古正蓝旗)。早年兄仕金时,曾随兄出使克烈部王罕所,见金衰蒙盛,遂与铁木真结纳,弃金投蒙,被留为质,直宿卫。南宋嘉泰三年(1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即“稽胡”(2512页)。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
见“亦不剌”(8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