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虎勒伯克
见“什和勒伯克”(317页)。
见“什和勒伯克”(317页)。
见“斡脱”(2424页)。
部族名。满语意为“狂野之人”。又作巴拉玛,巴懒尼雅玛。先世为明代女真人,原居拉林河、阿什河,蚂延河及第一松花江一带。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为躲避兵役,纷纷逃入深山,集聚在张广才岭西麓定居。不入旗籍。旗人
近代河湟事件起事者之一。甘肃临夏人。回族。历任马仲英部旅长、副师长等职。1934年4月攻灭和田“伊斯兰王国”,同年7月代马仲英率所部驻和田。1937年举兵反盛世才,失败后逃往印度。后投马步芳,解放后组
亦名《张文忠公文集》。书名。元张养浩(1270—1329)撰。28卷。作者济南(今山东济南市)人,字希孟。博通经史,经不忽木荐为御史台椽,复授堂邑县尹,有政声。武宗时拜监察御史,得罪权贵,后历官参议中
清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政务的若干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清朝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后,鉴于乱事起于噶伦等大员权责向无明文规定,以致各自引用私人,朋比为奸,擅权滋事,故授权七世达赖喇嘛,针对噶伦官员职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氏族公有土地的称谓(福贡县怒族称“阿木拉麻”,贡山县怒族称“马大木娃”)。凡本氏族成员均可开垦耕种,但只有使用权利,不能进行买卖,一经丢荒,他人便可开垦耕种。到20世
蒙古部首领。又译葛不律寒、哈不勒罕。乞颜·孛儿只斤氏。屯必乃薛禅之子,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曾祖。统一蒙古部,始称“罕”(汗)。蒙古先辈原以“乞颜”为氏,后族支繁衍,各有姓氏,“乞颜”之称遂废,届时复
即“八剌哈赤”(26页)。
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
1805—1849清代著名学者。山西平定人,初名瀛暹,字诵风,一字硕洲、石洲(一作石舟),晚号靖阳亭长。道光十一年(1831)优贡生,曾充正白旗汉教习。道光十九年应顺天乡试,以受诬作弊被斥,自是绝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