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堂官
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由清政府直接委派。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地位虽在土官之下,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
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由清政府直接委派。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地位虽在土官之下,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1841—1903清代伊斯兰教学者。字致本,新兴(今云南玉溪)大营人。回族。著名阿訇马学宽之子。幼随父学习伊斯兰经典、阿拉伯文和汉文。曾随舅父马仁山到麦加朝觐,留居土耳其、伊拉克、埃及、印度等国四、五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独石口蒙古驿站道上的蒙古站。也是元、明两朝的旧驿站。从独石口120里至该站,230里至额楞站。设马50匹,站户50家。康熙三十五年(1696),昭莫多之役,康熙帝进军曾经过此站。
傈僳语音译,意为“杀魂”。旧时傈僳族对巫师※尼扒及※苛扒的“杀魂术”的称谓。据说尼扒、苛扒均会杀魂,人被杀魂,即会死亡;人魂被伤残,人即会病残;人被杀魂后,只有杀魂者或巫术比杀魂者更高明的巫师才能解救
1905—1948蒙古族革命烈士。蒙古名苏都斯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人。1931年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中大附中任教师。后辞教,到额济纳旗任旗防守司令部参谋长。在该地创办了第一所小学,自任校长,开
元代官署名。一作释教总制院。元世祖于中统元年(1260)封乌思藏高僧※八思巴(1235—1280)为国师(后升号帝师、法王),命统领全国寺院僧尼。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
见“赶兔”(1842页)。
见“刘崇”(859页)。
唐朝突厥族将领。又作阿史那匐延都支,或都支。原为西突厥处木昆部首领,隶兴昔亡可汗阿史那弥射。龙朔二年(662),以阿史那弥射为海道总管苏海政冤杀,众心不服,遂引众投吐蕃
东汉时鄯善王。光武帝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与莎车王贤遣使向汉贡献,西域复通。二十一年(公元45年)与车师前王等共18国俱遣子入侍,献珍宝,请汉复置都护,以阻遏莎车之侵扰。未获允,侍子被遣还,乃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