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制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838唐代吐蕃名僧,赞普赤德松赞时的参政高僧。又称“娘·定增桑布”。曾获“钵阐布”称号,故又称“钵阐布定埃增”或“钵德娘·定埃增”。初任赞普幼年之师僧,为吐蕃史上第一位赞普的“师长”,深受器重。后
清代诗人、书画家。字宣臣、号悔斋。云南沅江(今新平县)人。回族。康熙四十一年(1702)中举人。次年中进士。选庶吉士、官检讨,历充三朝国史、方舆、路程三馆纂修。五十年(1711)典湖广乡试。五十三年(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归上京路统辖。为金代最北边的路。金初置万户,海陵王(1149—1160在位)时,罢万户改置节度使。承安三年(1198),设节度副使。治所遗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古城。治所南至上京670
我国乌孜别克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使用人口约1.5万人(1990)。在前苏联境内有1641.4万(1989)人使用这种语言,汉文习惯上把这种语言的名称写作乌兹
清代四川建昌土官。结固之裔。彝族。袭职为建昌(今四川西昌市)阿都正长官司长官。康熙四十九年(1710),因随清军征讨凉山彝众有功,晋阿都宣抚司宣抚使,颁给印信、号纸,驻牧阿都普格(今四川普格县城西北鱼
书名。清梁章钜撰,朱智等重加修辑。28卷。该书分训谕、除授、恩叙、规制、题名、诗文、杂记7类,记述军机处建制、规章制度、人员任免及沿革掌故等,对清史和满族史研究都有参考价值。道光二年(1822)成书1
南北朝时期柔然大臣。一说为鲜卑东部大人素利之后裔。奉事柔然可汗斛律。北魏神瑞元年(414),斛律与北燕君主冯跋和亲时,受步鹿真挑拨,与斛律离心。同步鹿真共谋,乘夜令武士囚禁斛律父女,逐往北燕王庭和龙(
藏语音译,意为“医算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讲习医药、历算,主要为封建领主治病及编制藏文历书的机构。清康熙十五年(1676),初在药王山之药王庙内传习医药知识,至五十六年(1717)后开始讲习藏医、历
契丹语音译。“通好”、“和好”之意。参见“斡勒”(2314页)。
古郡名。①西汉元鼎六年(前111),汉武帝为开拓西南境,遣中郎将郭昌等攻灭氐王时置,是为氐地开设郡县之始。治所在武都县(今甘肃西和县南)。辖县、道(汉代在少数民族地区置,相当于县)9:武都道、故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