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名马名。因身高只3尺许,骑之可于果树下行走得名。居今朝鲜半岛江原道一带的族、建国于鸭绿江流域的高句骊,汉魏时盛产此马。相传为高句骊始祖朱蒙所乘之马种。因体小,骑之便于登山,故当时常被当
寺庙名。位于内蒙古喀喇沁锦山镇西北约3公里处。背靠狮子峰,殿宇依山而建,高低层迭呈三进三阶院落,前有山门,中有天王殿和东西两侧配殿。寺内有元代石碑二块,一为至元二十四年(1287)所立,记重修寺院经过
唐代云南爨氏女首领。出身于乌蛮,适两爨(东爨、西爨)首领、南宁州(今云南曲靖地区)都督、白蛮爨归王,居石城(今曲靖市)。天宝(742—756)间,因受唐都督李宓离间,爨氏内讧,夫被其侄爨崇道所杀,遂携
①元朝官员。字志能,唐兀人。迁居新州(今广东新兴)。泰定四年(1327)登进士第,官户部主事,后转知归德府。为官廉明刚断,判事如神。民有衔冤不直者,虽数十年前事,皆千里奔往投诉,立为剖决,旬日悉清。毫
见“元朗”(229页)。
见“亦蛮卫”(872页)。
见“马纳思河”(182页)。
?—前42西汉大臣。匈奴休屠胡(屠各胡)人。※休屠王孙,秺侯※金日磾次子。初为侍中,与昭帝刘弗陵略同年,共卧起,赏奉车都尉。昭帝始元二年(前85),八、九岁,嗣秺侯。妻大将军霍光女。宣帝甘露四年(前5
参见“督办垦务公所”(2356页)、“绥远垦务总局”(1973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托加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博硕克图济农孙镇国公拉察布族裔。其子察罕喇布坦受封札萨克镇国公,掌旗务。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