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屯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新各地屯垦,每户授田30亩,借给种籽、口粮、牲畜、农具等。垦户每亩纳租银5分或细粮8升。光绪年间(1875—1908),改为二人为一户,每户给地60亩。屯田自北疆逐渐扩及南疆。对开发新疆农业起了重要作用。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新各地屯垦,每户授田30亩,借给种籽、口粮、牲畜、农具等。垦户每亩纳租银5分或细粮8升。光绪年间(1875—1908),改为二人为一户,每户给地60亩。屯田自北疆逐渐扩及南疆。对开发新疆农业起了重要作用。
见“琫”(2146页)。
清乾隆年间云南傈僳族农民抗清斗争。乾隆十一年(1746),由于不堪忍受清朝官吏和防汛官兵的“恣意凌虐”以及云龙土知州段氏的压榨苛派,云南永昌府腾越厅(今腾冲县)秤戛、排把等寨傈僳族农民在弄更扒、密老五
清太祖努尔哈赤以开创后金汗业的功臣五人立为理政听讼大臣。此五臣即:※额亦都、※安费扬古、※费英东、※何和礼、※扈尔汉,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擢居此要职。战时率领八旗兵出外征战,平时在内佐理政务和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枪矛官,负责管理枪矛等军械,并协助征税。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俸禄
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因有是称。辛亥革命(1911)后,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吉林满族立此制度,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
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二。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422—503北魏宗室。鲜卑元氏(拓跋氏)。河间太守乐城侯兴都次子。太武帝拓跋焘时为羽林中郎,随帝南征,赐爵兴平子。献文帝拓跋弘即位,累迁侍中。讨平丞相乙浑之反,迁尚书令,改封东阳公。孝文帝宏即位后,
阿拉伯语Sayyid音译,原为穆罕默德后裔,即圣裔的专称。十五世纪时已有人作为名字的一部分,如《拉失德史》作者的叔父,即名※赛亦德·马黑麻。
见“二十四史”(6页)。
见“朱驹波”,(7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