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称结雅河)至牛满江(前苏联称布列亚河)一带,后南迁,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和新兴村的鄂伦春人,即其后裔。清代就其所在设毕拉尔路管理,属布特哈总管衙门。世代以狩猎为生,但他们是鄂伦春族中最早从事农业和养鹿,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称结雅河)至牛满江(前苏联称布列亚河)一带,后南迁,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和新兴村的鄂伦春人,即其后裔。清代就其所在设毕拉尔路管理,属布特哈总管衙门。世代以狩猎为生,但他们是鄂伦春族中最早从事农业和养鹿,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拉乌。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弥勒、镇沅、祥云、西畴、罗平、金平、元阳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401十六国时期后燕大臣。鲜卑段氏。太后段氏之兄子。官前将军。长乐二年(400),以事受牵连,避罪逃辽西,后返还认罪,获宥,封思悔侯,尚公主。以国君慕容盛施峻刑,多猜忌,宗亲勋旧人不自保,于次年暗
明代四川土司名。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置。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四年(1406)九月,京师鸡鸣寺僧端竹领占、洮州卫千户赵诚等,曾奉命前往该地招谕百姓。设安抚司后,该安抚司等21族土官阿
清代西藏贵族。藏族。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兄。公爵罗布桑年扎之子。道光二年(1822)到拉萨。四年(1824)。袭父爵及庄园。同年,又获乾隆五十七年(1792)没收的布塘家族宇妥庄园。
见“贝非”(313页)。
?—1202金大臣。本名达哥。女真族。唐括氏。太傅阿里子。娶世宗第四女吴国公主,授驸马都尉,充奉御,特授拱卫直副都指挥使,累官刑部侍郎。以擅离职守,降为德州防御使。升顺天军节度使,移镇横海。后历任左宣
即内蒙古呼和浩特郊区廿家子村古城。城址四面环山,北临大黑河,城西3里出谷口,即是呼和浩特市以东的平原起点。从地理位置看,是一个军事要地。城址除北墙被河水冲掉外,大部分墙保留在地面上约4—5米。城分内外
民国初年内蒙古西部垦务机构。民国四年(1915) 5月13日经袁世凯政府批准设立。内蒙古西部蒙旗土地,自清末委派大臣贻谷办理放垦之后,历被政府视为生财之道,继续垦地敛租。至是复在原“督办垦务公所”、“
1772—1795清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名吴天半、吴半生。湖南凤凰厅苏麻寨人。苗族。年轻精悍,勇猛刚毅。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与贵州※石柳邓、湖南※吴八月等起义。二月,清云贵总督福康安、四川
古地名。春秋末年越国东界地。《国语·越语上》:“勾践(初年)之地……东至鄞”,在今浙江鄞县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