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克得木勒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见“王公”(200页)。
参见“提依特部”(2193页)。
见“弘化公主”(645页)。
元诸色户计之一。又称打捕户、捕猎户。专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礼、饮食,提供毛羽、皮张等。主要由析居户、放良人户、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免交科差,免当杂泛差役,但须交纳税粮。因受皇室和诸王包
见“焉耆”(2022页)。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滇吾之子。初随父起兵反汉。东汉永平二年(公元59),与父降汉。同年,父死,嗣立。以父降汉,入居塞内,谨慎自守。后与部落共居于安定郡(治所在今甘肃镇原县东南)。死后子东号立。
金代将领。契丹族。义州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八世孙,参知政事※耶律履子。史载其身材魁伟,天资豪爽,有志节,且自负,累官中京兵马副都指挥使。金宣宗(1213—1223年在位)时,曾受召问政,言将相具真才
墓在北京市日坛公园内西北角。※马骏(1895—1928)是吉林宁安(今属黑龙江省)人。回族。学生时代在天津参加“五·四”运动、“觉悟社”。1927年任中国共产党北京临时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长,同年底被捕,
官名。又作相温、详温、襄昆、桑昆、想昆。始于契丹,沿行于金元。即突厥语“沙衮”,源于汉语“将军”。《辽史·国语解》:“详稳,诸官府监治长官。”辽代广设其官:北面朝官之北南大王院下有北南详稳司,掌部族军
地名、地区名。又名那拉洪。位于吉林城北。辖域东西420里,南北170里。东至拉林河(涞流河、兰陵河)五常厅,西接蒙古郭尔罗斯部,南连巴彦鄂佛罗边门(即法特哈边门外荒山嘴子吉林府),北邻拉林河双城厅。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