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 —466北魏官员。又作是贲敕文、拾贲敕文。其先为什贲城(今陕西榆林西)胡人,遂以城名为姓,后迁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孝文帝时改为封氏。关内侯拾贲豆孙,侍御长拾贲涅子。始光(424—428)初,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合鲁不只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
清朝官员。安徽安庆人。回族。清将领※马大用之子。乾隆十二年(1747)中举,出任河南新乡知县。任内,废暴政,息无端诉讼,不许官吏害民,捐资赈灾。后历任山东、贵州、湖北、四川等省知州,卒于任。
即“伯咄部”(1090页)。
春秋时赤狄的一支。分布在今山西长子、屯留一带,东部为赤狄潞氏、铎辰等部的居牧区,周围有晋人居住,奉潞氏为盟主。周定王十三年(前594),晋败赤狄诸部于曲梁(今河北鸡泽),灭潞氏,遂失依靠。翌年,并于晋
哈尼族土司。据《明史·云南土司传》宣德八年(1433)置。钮兀、五隆诸寨在和泥之地,其酋任者、陀比等朝贡至京,以地远蛮多,奏请授职以总其众。遂设长官司,以任者为长官,陀比为副。《天下郡国利病书》:其地
见“拓跋晃”(1359页)。
?—293西晋时宇文部首领。出于辽东塞外。《北史》、《魏书》称其系出匈奴,先世为南单于远支,世为东部大人,语言与鲜卑颇异,《资治通鉴》称之为鲜卑宇文氏。今人研究认为系鲜卑化匈奴人。为人暴虐,晋惠帝元康
?—174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西藏阿里地区贵族,后藏阿里总管※噶锡鼐策丹扎喜子,首席噶伦康济鼐之侄。雍正七年(1729),袭父头等台吉爵。九年(1731),献方物,世宗以其为朝廷出力,办事甚妥,
书名。杨增新撰。有3编。正编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10集、30卷,1921年辑;续编14卷,1926年辑;3编6卷,1934年辑。正、续编为新疆驻北京公寓刊刻;3编为云南蒙自县杨氏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