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1622—1699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生于多麦南部曲科附近之赞莫纳,从散华活佛出家。先后在西藏郭芒扎仓、达仓热哇堆等地聆听教程,学习经法。获林赛噶居学位。按西藏地方噶丹颇章旨意于顺治九年(165
见“恒格勒格”(1723页)。
?—1154金大臣。会宁府(治今黑龙江阿城市白城)人,后徙居懿州(今辽宁阜新县东北)。女真族。徒单氏。兴中尹拔改子。皇统九年(1149),为熙宗护卫十人长。完颜亮(海陵王)将弑熙宗,欲得其为内应,以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阿奇卫,并说清代有阿实河在伯都讷(今吉林省扶余县境)东北400里。
1632—1674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哈什屯长子。初任侍卫。康熙三年(1664),袭父一等男爵兼一云骑尉世职,管佐领。六年(1667),任内务府总管,辅政大臣有欲假用尚方器具者,俱严拒之不
见“乾陀罗”(1982页)。
清四川杂谷土司。藏族。乾隆十七年(1752),随从兄弟杂谷土司苍旺反清,为清军所杀。以其子金川用兵时有功,又素为梭磨、卓克基、杂谷三处民众信服,授松冈长官司,承袭杂谷土司位,颁给印信、号纸,管理松冈地
僜语音译,意为“调解人”、“中间人”、“介绍人”。解放前僜人民间纠纷的调解者。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不经选举、亦不世袭。凡能言善辩,经常应邀调解纠纷者即得到社会公认。主要以氏族传统习惯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1734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先世居辉发。礼部尚书恩国泰之孙,都统那敏之子。康熙十一年(1672),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雍正元年(1723),擢内阁学士兼署工部侍郎,继授山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尔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齐旺子。初授协理台吉,隶从兄车布登右翼中旗。康熙五十年(1711),以追缉巴尔呼逃人功,授一等台吉。五十一年,授札萨克。雍正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