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摩
即“阿史那思摩”(1233页)。
即“阿史那思摩”(1233页)。
见“内管领”(308页)。
政治制度名。明朝在赣南畲族地区实行的统治措施之一。又称“十家连坐”。明正德年间(1506—1521) ,赣南畲、汉人民曾掀起大规模的反抗斗争,清王朝派王守仁进行军事镇压的同时,又在城乡普遍推行此法。“
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
藏语音译。此称吐蕃时已有。意“男仆”、“男佣人”。女仆、女佣人则称“约么”。在解放前西藏农奴制社会中,长年性佣人,多对主人有人身依附关系,不能自由离去。终身为仆者,称为“才约”,是封建农奴制度下的奴隶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其长官事按三年一贡例入朝贡马,赏赐如例。长官世代袭替。
藏、蒙古、土、纳西等信仰喇嘛教各民族的一项宗教活动。又称“熬广茶”。是到寺院礼佛布施的俗称。主要流行于西藏、青海、新疆和内蒙古等地区。西藏喇嘛教素有饭前熬一锅酥油茶,于开饭时饮用之习俗。故凡到寺院礼佛
见“林丹汗”(1292页)。
即“烘和罗鄂笼”(1927页)。
德昂语音译,意为“总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内为群众办理公共事务者,后演变为土司所属政区一级头人。主要负责与土司衙门联系,为土司征收粮食和其他杂役、门户捐,及执行地方政府法令等;其职权相当于今之乡长
见“旧土尔扈特部西路旗”(5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