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忽鲁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瑚埒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穆瑚埒河在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六年(1408)二月所设木忽剌河卫亦称作穆瑚埒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瑚埒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穆瑚埒河在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六年(1408)二月所设木忽剌河卫亦称作穆瑚埒河卫。
?—1675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初为王府长史兼佐领。康熙十三年(1674),署副都统,驻防江宁,移驻安庆。奉命随大将军岳乐赴南昌征耿精忠、破敌于湖口、彭泽等县。十四年,率水师破鄱阳湖之敌,
明代羌族部落。主要分布在今阿坝藏族自治州茂汶县黑虎乡一带。正统九年(1444),攻围椒园、松溪等堡,其首领多儿太被杀。成化九年(1473),首领夜含等攻破关堡;按察使龚璲统兵破20余寨,降数千人,乃编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东突厥反唐首领之一。又作奉职。原为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首领。调露元年(679)十月,联合※阿史德温傅率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部众反唐,拥立阿史那泥熟匐为可汗,24州突厥部众皆应之,众至数十万,击败来讨之
见“马九皋”(160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二等级。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膳厨司、匦匣司、西凉府等。用15两铜镶银司印。
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乜富架”(45页)。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阿敦”意为“牧群、马群”,“达”意为“头目”、“首领”,即是管马群的头目,汉译“牧长”。是太仆寺、上驷院及旗王府所置的官员,掌放牧、繁衍、训练马匹等事。从六品。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二十一年(1388),朵甘都司荐举监藏扎思巴为朵甘卫千户,仍给诰命。宣德二年(1427)二月,明廷颁赐朵甘卫千户所印。初按
地名。汉代置。隶属太原郡。晋初,为新兴郡属县。故址在今山西五台县东北古城。匈奴南单于苗裔、右贤王去卑之孙、铁弗匈奴之刘虎居其地。其后裔建夏国(407—413),为十六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