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籍清吏司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乾隆年间(1736—1795)改置。掌管内札萨克疆域、封爵、会盟、军旅、内蒙古五道驿传事务及内属归化城土默特左右翼等。内设郎中满1人、蒙古2人,员外郎宗室1人、满1人、蒙古2人。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乾隆年间(1736—1795)改置。掌管内札萨克疆域、封爵、会盟、军旅、内蒙古五道驿传事务及内属归化城土默特左右翼等。内设郎中满1人、蒙古2人,员外郎宗室1人、满1人、蒙古2人。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砖瓦制作与窑场作坊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①见“耶律乙辛”(1306页)。 ②见“耶律弘古”(1308页)。
见“癿加思兰”(816页)。
?—1718清朝将领。亦作额伦特。满洲镶红旗人,科奇哩氏。建威将军佛尼埒之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补西安驻防佐领。三十五年(1696),随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从大将军费扬古由西路进,大败噶尔丹于
书名。明代撰,不著撰人。内容记述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地区(主要指福建、浙江、广东等地),遭受倭寇之乱,以及各族人民抗倭经过。编年体,逐日详细记载抗倭过程。其中所述湖广土司率永顺、保靖、酉阳、容美土兵以及
1878—1941近代文博专家、经史家。字兴祥。上海市人。回族。祖籍浙江嘉兴。少习家学,精研儒学,光绪二十四年(1898)补博士弟子员,后致力于经史之学,著《管窥小识》,精于图书文物之学。1926年,
独木舟名。原俗称威乎、威弧、威忽等,此为近代文献记载中所造的形声结构的会意词。我国东北赫哲诸民族滨水各部落使用的生产和交通运输工具。制法:截取粗直树干,中凿空而成。长可2丈,宽或容膝。头尖尾锐、形同一
指在战争中被俘虏并被强迫为奴而供驱使的人。主要发生于蒙古灭金、灭宋及元朝镇压人民起义的战争过程中。窝阔台灭金时尤著。当时贵族,将校所掠占的俘奴,几居金统治区残存人口之半。占有者称“使长”,被占有者属于
书名。编者及成书年代均不详。分前、后、续、别、外5集。是记载元代通用各种文字格式和典故出处的一种类书。其中外集卷1、卷2《方舆记胜》和《公私必用》中事产、人口、头匹、买卖、雇佣、典当、契式等目,对研究
?—1502明代普安州土判官隆畅之妻(一说妾)。彝族。云南沾益州土知州安民女。弘治十一年(1498,一说十二年),与营长阿保及阿鲊莫、阿歹儿等聚众反明,毒死丈夫,自称“无敌天王”(亦作“无敌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