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越
见“于越”(58页)。
见“于越”(58页)。
书名。清道光元年(1821)徐松撰。全书5卷。书中将嘉峪关以西及新疆各河按所注湖泊,分为11个水系,仿《水经注》体例,提纲挈领,条分缕析,分叙11个水系的水道,旁及沿岸交通、物产、城邑兴废、民族分布。
1782—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二任堪布。藏族。出生于隆务地方之萨吉村。由夏日诺门罕受沙弥戒。乾隆五十五年(1790),被迎入隆务寺坐床。五十七年(1792),遵隆务诺门罕之嘱入隆务大寺经院学
即“处罗可汗”(588页)。
?—1034字荩臣。宋代边将,党项族。折御卿子。咸平二年(999)补西头供奉官,擢閤门祇侯。大中祥符七年(1014)五月,诏令为六宅使知府州,兼麟府路都巡检使,领普州刺史,再迁左藏库使,实授嘉州刺史,
唐贞观九年(635)太宗授吐谷浑王慕容顺之封号。见“慕容顺”(2438页)。
辽代管理煮盐和售盐事务的机构。会同元年(938),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给契丹,契丹始得河间煮海盐之利,乃置此院于香河县,于是燕云以北暂食沧盐。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参见“江孜”(883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博儿赤”、“宝儿赤”、“保兀儿臣”、“博啰齐”等。《元朝秘史》释为“厨子”,即司膳。《元史·兵志》:“亲烹饪以奉上饮食者,曰博尔赤。”为※“怯薛” (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