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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永宁纳西族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结成的集团,相当于女儿氏族。纳西语音译,意为“一个根骨的人”、“一个根根的血缘”。每一集团的人数从50—60到100人左右不等。曾是独立的经济单位。解放前,经济职能已消失,还保存有共同的祖先(女始祖)、集体祭祖、公共墓地、共同族长,实行族外婚,氏族内部有互相继承、互相过继成员的权利,有互相保护和帮助的义务等等。
云南永宁纳西族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结成的集团,相当于女儿氏族。纳西语音译,意为“一个根骨的人”、“一个根根的血缘”。每一集团的人数从50—60到100人左右不等。曾是独立的经济单位。解放前,经济职能已消失,还保存有共同的祖先(女始祖)、集体祭祖、公共墓地、共同族长,实行族外婚,氏族内部有互相继承、互相过继成员的权利,有互相保护和帮助的义务等等。
明代藏区部落名。隶属四川松潘卫(治今四川松潘)。洪武年间(1468—1498),在其地置思曩儿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首领为长官,治理政务。其族屡遣贡使赴京师贡马及方物,获回赐颇丰。详见“思曩儿簇长官司”(
见“云丹嘉措”(249页)。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中之首府,号上京。领龙、湖、渤三州。治所在龙州,故址即渤海王城忽汗城所在的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东京城。辖境属肃慎故地,约有今镜泊湖附近至牡丹江市一带地。所辖龙州产绸,是渤海著名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即:※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今前藏、后藏、阿里及以西拉达克地区)、※吐蕃等处(今甘肃、青
县名。在内蒙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南部。原为察哈尔商都牧厂及张北县四台,兴和县五、六、七台,陶林县八台地方。民国时设招垦设治局,1918年改县,属察哈尔兴和道。1962年由河北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见“哈密瓜”(1637页)。
吐蕃统一前今拉萨东南部工布地区小王。名尼雅墀。※止贡赞普长子。其父被属下小邦首领洛昂达孜杀害后,被流放到工布。工布在十二小邦时原有小王存在,其至该地后,被推举为王。该王系一直存留后世,赤松德赞及赤德松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生活清贫,从不间断会传的讲辩,在《集类学》学级辩论中,辩驳犀利;在《中观》和《般若》学级辩论时,超越群论。进入《俱舍》级,成绩优异,获多仁巴学位。曾任恰达玛和本扎仓的格贵。后入
①辽封爵。清宁元年(1055)韩涤鲁受封。涤鲁于重熙(1032—1055)初任西北路招讨使,封漆水郡王,后以私取回鹘使者獭毛裘及阻卜贡物,削爵免官。俄起为北院宣徽使。重熙十九年(1050)改乌古敌烈部
称谓名。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谓“阿主,父祖称”。引申为一种尊称,如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少年时作战屡胜,曾被契丹人尊称为“阿主沙里(沙里,‘郎君’之意)”,即“郎君小祖宗”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