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恰主万户
见“恰域万户”(1725页)。
见“恰域万户”(1725页)。
匈奴东蒲类王。西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将众1700余降西域都护,都护分车师后王之西为乌贪訾离地(今新疆呼图壁县南、呼图壁河河谷)以处之。参见“乌贪訾离国”(342页)。
?—前121?汉代匈奴诸王之一。休屠(屠各胡)人。领休屠部驻牧汉武威等西北边郡一带。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与昆邪王(浑邪王)等同为汉骠骑将军霍去病所败,丧师数万,匈奴“祭天金人”亦为汉军所获。惧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1783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古北口提督布兰泰子。雍正十三年(1735),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历云南、浙江布政使。乾隆十四年(1749),署浙江巡抚。十五年,纠盐政之弊,条陈八事。十六
?—735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屈烈、屈刺、据埒、掘埒。出自遥辇氏族。一说为遥辇氏第一代首领洼可汗,又称遥辇可汗。以前,大贺氏族在契丹部落联盟中占统治地位,与军事首领屡有不协。开元十八年(730)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古肃慎族所居之地。约东临日本海,西近嫩江,南达牡丹江上游一带,北有黑龙江中下游流域的广大地区。汉晋时的挹娄、南北朝至唐时的勿吉、靺鞨诸部,也大体居此。《新唐书·渤海传》所载“以肃慎故地为上京”,“其南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工”。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雇工的称谓。雇工分长工(拉祜语称“卧结”,意为“奴仆”)和短工(拉祜语称“戛八”,意为“帮工”)两种:长工除与主人一道参加农间劳动外,还要担负砍
见“阿史那斛勃”(1233页)。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