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等制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站户亦以户等为据,一般佥取中户。元承金制,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行三等九甲之法,初限于交方,灭宋后复推行于南方。上户科差最多,中、下户递减。因缺乏定期户籍登记及调整户等的规定,有元一代,户等多名实不符,情况混乱,民户苦之。明、清两代户籍亦基本上沿用三等九甲制。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站户亦以户等为据,一般佥取中户。元承金制,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行三等九甲之法,初限于交方,灭宋后复推行于南方。上户科差最多,中、下户递减。因缺乏定期户籍登记及调整户等的规定,有元一代,户等多名实不符,情况混乱,民户苦之。明、清两代户籍亦基本上沿用三等九甲制。
见“阿大何”(1199页)。
①(?—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玛第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嗣额尔德尼济农号。遣使向清入贡。受康熙帝命,调解札萨克图汗成衮与土谢图汗察
1871—1932近代蒙古族诗人。亦名杜嘎尔苏荣。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出生于牧民家庭。7岁时在村塾学习蒙文,聪慧好学,爱好民间文学,尤喜背诵“好来宝”之类的民间故事歌谣。17岁入旗衙门任文
拉祜语音译,意为“最富有者”。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拉祜族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分化出来的一个社会阶层。不仅占有较多的田地、牛马及其它生产资料,还经常雇长、短工和放高利贷,基本不参加农业劳动,主要靠
西汉时西南夷鉤町王族。夜郎鉤町(今云南广南县境)王※邯之弟。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篡位,改汉制,贬鉤町王为侯。引起王邯怨不附。王莽暗示牂柯大尹周钦(又作歆)诈杀邯。邯之弟举族反汉,攻杀钦,州郡所
见“多罗土蛮”(851页)。
见“拓跋弘”(1356页)。
西夏职官六品封号。西夏语音“宜尼则”。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有“文孝敬东南姓官上原耐”称号。下有是直、惠行、惊救、略炉、遮蔽等5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清代佛寺。俗称东大庙。在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大板镇东端。清康熙十四年(1706)康熙帝次女荣宪公主主持兴建。初名巴尔斯(虎)庙,后改今名。有前殿、后殿、东西配殿及后东侧室等。后殿保存最完整,为重檐歇山
1625—1663清公主。名马喀塔。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次女,孝端文皇后生。初封固伦公主。天聪十年(1636)正月,下嫁察哈尔林丹汗子※额哲,封额哲为察哈尔亲王。顺治十三年(1656),进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