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昂族父系家长制大家庭
旧时云南镇康等地德昂族由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中,所特有的一种家庭组织形式。是以男子为中心包括所有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小家庭组合而成的近百人的大家庭。领导权一般掌握在老一辈男成员手中。祖父辈是大家庭的领导核心。长兄是当然的总管,综揽整个大家庭的生产生活,其他诸弟分管家中各项事务。全体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整个大家庭既是一个生产单位又是一个消费单位。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大家庭分衍为※“关格纠”和“格斗”(小家庭)两种家庭形式。
旧时云南镇康等地德昂族由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中,所特有的一种家庭组织形式。是以男子为中心包括所有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小家庭组合而成的近百人的大家庭。领导权一般掌握在老一辈男成员手中。祖父辈是大家庭的领导核心。长兄是当然的总管,综揽整个大家庭的生产生活,其他诸弟分管家中各项事务。全体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整个大家庭既是一个生产单位又是一个消费单位。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大家庭分衍为※“关格纠”和“格斗”(小家庭)两种家庭形式。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乾隆二十四年归附清朝。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西北300余里喀浪圭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察奇尔哈喇,西至阿尔噶棱,南至善达勒,北至阿鲁哈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乾隆二十三年(1758)自桑斋多尔济所属析出,别为一旗,授三达克多尔济为札萨克。五十三年(178
844—877唐代南诏第十一世王。又作世隆、酋龙。乌蛮,蒙氏。晟丰祐之子。大中十三年(859),父卒,袭王位。因其名“世”犯讳李世民,“隆”犯讳李隆基,又不堪安南经略使李琢对夷人之苛剥,与唐失和,遂自
古代中原地区对巨富或称豪一方者的称呼。史籍亦以此称夫余族社会中的奴隶主。《三国志·魏志·夫余传》:“邑落有豪民,名下户皆为奴仆”。
参见“傣语”(2243页)。
金代定期核查户口、物力,以调整赋的制度。通检,即《周礼》大司徒3年一大比,各登乡民众寡、物力多少,以辨物行征之制。大定四年(1164),以民户贫富变更,赋役不均,命泰州军节度使张弘信等13人,分行诸路
约1630—1710清代伊斯兰教经师。本汉族,姓魏,字元都,祖籍辰州(今湖南沅陵县)。明清之际,西北回族将领马蛟麟部将舍应举(回族)驻守辰州,收其为义子,归皈伊斯兰教,改名舍起灵(或起云),字蕴善,自
彝语音译。即姓阿卓的土司。解放前,四川凉山雷波西部地区彝族土司。其先世于元代受封。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赐姓杨。管辖今雷波西部、美姑南部、昭觉东部等地,原驻美姑哈古以达,后因遭诺伙恩扎家攻击,被
清代西北地区台站道之一。共九台。从乌里雅苏台城90里至楚布哩雅,100里至柯尔森赤楼,90里至鄂博尔乌拉克沁,100里至阿鲁乌拉克沁,120里至爱拉克诺尔,80里至察普坦,90里至塔木塔拉海,100里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史学家※詹应鹏撰。本书乃汇辑群书中有关天方(今阿拉伯)诸国风俗、物产、寺宇、人情、气候及宗教之记述而成。早佚,今存有作者跋文1篇,写于崇祯九年(1636),收在清代回族经师刘智《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