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清代女书画家。字芝田。江苏丹徒人。回族。清初书画家笪重光孙女。承家传,工书画、善白描人物;书遒劲有法,一洗闺阁纤弱之态。
①即翟氏,高车六种之一。春秋时赤狄(或赤翟)之裔,以族名为氏。魏晋南北朝时期多居中原河北、山西、河南等地,因入居内地既久,故史籍常称其为丁零。见于《晋书》者有中山丁零翟鼠、翟斌、翟檀、翟辽、翟钊、翟真
指契丹游动的中央机构。有人以为,契丹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是国家统治中枢常年不设在一地,而是靡无定所,逐水草而迁徙。这种以皇帝行宫为中心,包括诸宫卫、中央诸官署等组成的游动朝廷,称之为行朝。考古出土《常遵
书名。简称《吊伐录》。记金太祖和金太宗用兵克宋之事,故名。为荟萃官府所存案牍编次而成。金、宋虽自海上之盟已通聘问,但因天辅六年(1122)以前的旧牍不存,故仅于卷首简述金太祖起事以来诸事梗概。自天辅七
元朝征调回回人组成的军队。据史籍记载,至迟在世祖至元七年(1270)以前即有回回军之组建。该军由回回战俘、西夏之回回人、避罪附宋之回回人、回回军匠、水手、甚至殷富者组成。他们被强迫从军后,有的充作军士
藏语译音。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穷结地区。家族成员入仕者首有噶仲彭措康赛,清嘉庆十四年(1809)任仔本;雪仲布雪巴,二十年(1815)任米本,道光二年(1822),陪班禅赴扎什伦布寺,十年(1830)
近代伊斯兰教写经书法家。天津市人。回族。清末民初人。出身宗教世家。祖、父皆善写阿拉伯文经书。幼承家学,研习《古兰经》及阿拉伯文书法。刻苦努力,历年不辍。继承遗矩,博采众长,成一家风格。且毛笔、改兰书法
金宗室、大臣。本名元奴,字惇礼。女真族。完颜氏。辽王※完颜宗干孙,郑王※完颜充(神土懑)子。幼聪敏。熙宗皇统元年(1141),试宗室子作诗,中格。通《左氏春秋》大义。海陵王天德元年(1149),授百女
元朝将领。蒙古汪古部人。征行大元帅※按竺迩孙,※车里子。初随父征战。世祖至元二年(1265),父疾,不任事,受命代领军。八年,为管军千户。率军于沙坝御宋军,兵败。十一年,破宋云顶山,降嘉定。攻重庆,追
见“番”(22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