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思
见“途思”(1900页)。
见“途思”(1900页)。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扈卫”。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每乡人数不等,世袭。轮流负责掌管全乡政务,充当土司随从,每人每年约3个月,自备伙食,无报酬。每人从土司处领有1个或2个“兴卡”(即田庄
古代北方民族柔然第四代首领。约为4世纪中人。东胡后裔,郁久闾氏。※吐奴傀子。父卒,继领柔然部众,仍役属于鲜卑拓跋部,岁贡马匹兽皮。冬牧于漠南,夏还居漠北。卒后其子地粟袁继位。
①亦作“番社”。台湾高山族聚落称呼。又是基层社会组织。据《台湾始末偶记》载:“其番有生者、熟者,其聚族而居之所曰社。”《清一统志·台湾府》云:“聚居各社,如内地之村落”。有数十家为一社,也有百十家为一
门巴族民间叙事诗。相传由诗中的主人公太波嘎列创作。全诗分牛的降生、牵牛、放牧、搭帐蓬、拴牧犬、挤牛奶、打酥油、迁牧场等共14章,458行。叙述传说中的门巴族牧业始祖太波嘎列艰难创业,为民造福的经历。反
见“剖阿里”(1905页)。
见“四楼”(552页)。
见“白苏尼咥”(605页)。
藏区民间佛教石供之一。原为藏族民众设置的界址及计算里程的标志。在藏区之民居处、道路、码头、山口、林间要道等处多有之。藏民将石块、石板等堆放在一起,往来行人,每每投放一块至数块,积少成多,久成石堆。藏传
西部越人之统称。参见“西瓯”(690页)。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