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城土默特左翼旗
清归化城土默特二旗之一。参见“归化城土默特右翼旗”(523页)。
清归化城土默特二旗之一。参见“归化城土默特右翼旗”(523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召片领的随身参谋,兼管政务及孔雀尾。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
即“明马约”(1405页)。
自称“巴哼”的瑶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布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临桂县和贵州从江、黎平等县的部分山村。使用人口约计有3·2万。以三江文界
即“率宾水”(2093页)。
?—1715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费莫氏。初为笔帖式,授都察院都事,迁户部员外郎。康熙中,官佐领、兵部督捕理事。三十五年(1696),随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从皇七子允祜、都统都尔玛主镶黄旗大营。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为坊里制和社制的合称。 “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社制”指农村中专督农事的※“社”。参见“坊里制”(960页
①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奴隶的总称。有※“阿比”、※“苏龙”等之分。 ②旧时等级名称。亦作列雅罗崩、阿罗革雅,珞巴语音译。“罗”意为“骨头”,“列雅”意为“黑”、“坏”、“低等”等。凡氏族成员被卖或
书名。亦名《国朝耆献类征》,或称《耆献类征》。清李桓(1827—1891,湖南湘阴人)辑。720卷,附《国朝贤媛类征初编》12卷。光绪九年(1883)成书。辑天命元年(1616)至道光三十年(1850
见“石鲁”(448页)。
见“拉藏汗”(13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