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思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富色克摩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桦川县东北宛里城。万历四十年(1612),还曾来朝进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富色克摩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桦川县东北宛里城。万历四十年(1612),还曾来朝进贡。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亦作“浮合马法”,意为“天神”。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认为,遇难呈祥,患病得愈,渔猎丰收等,皆由于天神保佑赐福,故最崇拜天神。有的地区一族供一天神,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
即“乞儿诺尔”(123页)。
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前秦太安元年(385),苻丕在晋阳即帝位后,与兄苻纂率壮士3千投奔之。被封为尚书、永平侯。次年,与兄率众数万奔据杏城(今陕西黄陵西南)。太初二年(3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等,记其为高句骊官名序列之第二等级,位在※“相加”之下,※“沛者”之上。《三国志》则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隋书》列为第四等,《旧唐书》
清朝官吏、文史家。字亨文。号哲初,又号蓼初。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万历十六年(1588),由德化(今江西九江)中举。二十年(1592)登进士。历宝庆(治在湖南邵阳市)、杭州二府推宫,办事精详
见“赫哲族”(2422页)。
唐吐蕃主管外事之职官。为“纰论”之意译。详见“纰论”(1265页)。
民国年间彝、汉民众反抗法国不法传教士事件。1931—1933年间,法国传教士、四川马边县天主教司铎密龙(汉名谢纯爱)在挂灯坪一带以传教为名,肆意欺压、剥削当地彝、汉民众,并企图占据大片山林和河流,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