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子女名同父名世代相连的命名制度。发生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时期,盛行于父系氏族公社确立之后。其时,父系家长从维护自己和子女的权益出发,利用自己在社会和家庭中所处的优势地位,变※母女连名制为父子连名
?—1643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明安子。崇德元年(1636),封镇国公。二年,随承政尼堪由朝鲜进征瓦尔喀,至吉木海,败平壤巡抚、安州总兵及安边道援兵。六年(1641),从征明,
见“牂柯郡”(1960页)。
见“板楯蛮”(1294页),“賨”(2294页)。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亦为地方政权名。元时,为十三万户府之一(《元史》作“帕木古鲁”)。至正二十五年(1365),顺帝封帕木竹巴地方政教首领章阳沙加监藏为灌顶国师,明承元制,洪武五年,(1372),仍以
西夏党项人对汉人的称谓之一。西夏语第一字“布”意,第二字“衣”意。两字当为“穿布衣服的人”,以区别“衣皮毛、事畜牧”的党项人。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掌管供佛礼仪的僧人。任此职务者对僧人拜佛应行礼仪,应诵经咒,应燃何灯,应祝何福,以及如何接受施主布施,均应通晓,以便临场布置、说明,行礼如仪。并负责管理殿内珍品,不得任其损失。地位不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甘都地方。在拉卜楞寺从贡塘·嘉贝样剃度出家。入经院学习理法,精通显密宗之一切理论和诸明,曾与科采·措杜活佛进行《悟慧论》的磋朗会辩,成为著名辩经者。二十一岁赴西藏入哲蚌寺
十六国时期前燕宗室、将领。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国君※慕容儁子,※慕容暐兄。封乐安王。光寿二年(358),讨叛燕降前秦之李历于濮,降其众,迫历奔荥阳。建熙八年(367),太宰慕容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