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宋录
书名。又名《大元混一江南实录》、《丙子平宋录》。元刘敏中撰。3卷。前有大德元年(1297)邓锜、方回、周明三序。记至元十一年(1274)九月伯颜领兵攻宋,至十三年五月下临安,及宋幼主北迁之事。内容与《元史·伯颜传》无大出入,惟附录中世祖忽必烈封瀛国公诏、伯颜贺表诸篇,及追赠河南路统军郑江事,皆为史所未备。传世者有《墨海金壶》、《守山阁丛书》、《碧琳琅馆丛书》等版本。《守山阁丛书》本较常见。
书名。又名《大元混一江南实录》、《丙子平宋录》。元刘敏中撰。3卷。前有大德元年(1297)邓锜、方回、周明三序。记至元十一年(1274)九月伯颜领兵攻宋,至十三年五月下临安,及宋幼主北迁之事。内容与《元史·伯颜传》无大出入,惟附录中世祖忽必烈封瀛国公诏、伯颜贺表诸篇,及追赠河南路统军郑江事,皆为史所未备。传世者有《墨海金壶》、《守山阁丛书》、《碧琳琅馆丛书》等版本。《守山阁丛书》本较常见。
即“蒲昌海”(2319页)。
1790—182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译札罕格尔。又称张格尔和卓、张格尔条勒。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次子。自幼居浩罕。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纠众
土司名。元置。至元十二年(1275),思州安抚田景贤内附,以其地置军民安抚司,治所在龙泉(今贵州凤冈县)。十八年(1281),改为宣慰司,兼管内安抚使。二十一年(1284),改隶顺元等路宣抚使司,复降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
蒙古语音译,意为“姻亲”,《华夷译语》作“古答”,称为“亲家”。古代蒙古社会中姻族间泛用的一种称谓和婚姻习俗。凡男女缔姻,双方氏族男性成员之间互称忽答,彼此有义务互相援助,并长期联姻,互相聘嫁。如,弘
①(?—1288)元朝大臣。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畏兀儿人,一说哈密里(今新疆哈密县)人。兴平等处行省都元帅※阿里乞失帖木儿之子。宪宗七年(1257),任平滦路达鲁花赤。请免银、盐、酒等税
明代西藏卓尼杨土司之始祖。又称协地或姜太。藏族。吐蕃赤祖德赞时驻卓尼税务官噶·伊西达尔吉后裔。属噶氏,意为欢喜。明永乐(1403-1424)时,率部自上下作盖迁居卓尼(属洮州厅),卓尼寺(即禅定寺)住
以女儿名同母名世代相连的命名制度。产生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氏族和家族均以女子为核心,实行望门居和从妻居的对偶婚,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子女血统和世系只能依母亲计算,通行母女连名和母子连名。即女儿和
古代景颇族、阿昌族先民称谓。有人根据《文献通考》、《景泰云南图经志》及《滇考》等记述,认为“寻传”可能是“寻傅”之误。唐代主要分布在澜沧江以西和以东,包括部分川西南地区。当时尚无农桑,采摘薏苡、野果以
见“番役”(22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