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彝
见“阿灵泼”(1209页)。
见“阿灵泼”(1209页)。
清朝大臣。满族。字仁山。以军功历道官。署四川建昌、永宁等道。光绪二十六年(1900),赏副都统衔,充驻藏帮办大臣。逾2年病免。著有《驻藏奏稿》。
见“越里吉”(2190页)。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僧职名。清代蒙古寺庙较多地区或按所在行政区划或跨越行政区,置喇嘛印务处于某一大寺,设掌印札萨克达喇嘛,处理所辖地区政教以及寺与寺之间事务。也是当地政教合一的掌权者。京师设掌印札
见“图帖睦尔”(1437页)。
侗族自称。又称“更”或“金”。参见※“侗族”(145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一月设置之喜申卫均称作希禅卫。
白族传统民歌短调。或称白曲。以白语演唱,不同于以汉语演唱的对口山歌。有严谨的格式和韵律。最常见的格式为每首八句,分两个乐段,以“三七七五、七七七五”的形式组成,即头一句为3个音节,二、三、五、六、七句
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地区设置的行政机构。1925年由思普沿边行政总局改置。行政总局始见于1913年,辖区划分为11个行政区,后归并为8个。1914年总局建置于景洪。1926改设县治,设车里、五福(勐遮
在松赞干布以前,吐蕃已有官的名称和职务,藏语称“论”,意似汉语“臣”。及其即位后,为适应吐蕃王朝的体制及统治的需要,对吐蕃官制作出统一规定。其官制分军政两种。军事官制有“四如”或“五如”(“如”即“翼
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