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克思八
即“八思巴”(25页)。
即“八思巴”(25页)。
“胡”泛指中国古代北方和西方的游牧和半游牧民族。这里具体指战国时赵国北邻之东胡、林胡、楼烦;“服”指这些民族所着服饰,其服上褶下裤,戴武冠,系具带,足穿靴,便于骑射;“骑射”指各族牧猎和作战的方式。赵
1793——182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和卓之子。早年与兄※张格尔寄居浩罕。后因不堪忍受浩罕伯克薄待,与张格尔相约脱逃。道光四年(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
阿拉伯语。又译为刁完,其义有二:一、国家中央行政机关或政府办公处;二、诗集或词汇。
?—1774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玉奇汗弟纳扎尔玛穆特之曾孙,※渥巴锡族弟。初随父兄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其祖父乌巴什多尔济曾于雍正九年(1731)遣使赴西藏礼佛。乾隆三十五年(
参见“月祭”(374页)。
元朝官员。景教徒。原籍撒马尔罕。祖父可里吉思,父灭里,外祖撒必皆为太医。至元五年(1268),应召至大都(今北京)任舍里八赤(舍儿别赤,蒙古职官名)。九年(1272),奉命随赛典赤往云南。十四年(12
见“阿里河卫”(1223页)。
?—1749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
见“和硕特北右翼旗”(14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