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泉钱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至建德三年(574)六月,五行大布钱铸造后,与其并用。四年七月,又以边境之上人多盗铸,乃禁五行大布,不得出入四关,布泉钱则听入不准出。五年正月,以其钱渐贱,人不喜用,遂废之。参见“五行大布钱”(267页)。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至建德三年(574)六月,五行大布钱铸造后,与其并用。四年七月,又以边境之上人多盗铸,乃禁五行大布,不得出入四关,布泉钱则听入不准出。五年正月,以其钱渐贱,人不喜用,遂废之。参见“五行大布钱”(267页)。
?—1794清朝大臣。满州正黄旗人。朝鲜族。金氏。武备院卿三保子。初隶内务府汉军。乾隆(1736—1795)中,授内务府笔帖式,累迁奉宸院卿,赐姓金佳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监
见“哈密”(1630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见“完颜习古迺”(116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三月,女真首领速鲁董哈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任速鲁董哈为指挥同知,余为指挥佥事、镇抚等官。在今吉林省东丰县觉河流后金。正统十一年(1446)十一月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652—710唐代佛教译经师。又译施乞叉难陀。祖籍西域于阒(今新疆和田)。通大小乘及外学。武则天(684—704)时,应聘携《华严经》梵本至洛阳。证圣元年(695),于大遍空寺与菩提流志、义净等合作,
东魏时汾州胡人王迢触、曹贰龙义军年号。526年,凡1年。
见“骆越”(1782页)。
意同“朝贡”(21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