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喀什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即“段俊”(1694页)。
即“龙凤翔”(495页)。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须缴纳税粮,承担科差。元初免当杂泛差役,成宗(1294—1307年在位)以后废除此例。其差役、词讼归行省所设之官医提举司管理。规定每户须有子弟一人入各路医学习医。
德昂语音意合译,意为“祭寨神树”。德昂族祭祀活动之一。流行于云南澜沧等地。“帕空”,树名,德昂族奉之为“神树”。通常栽于村寨中心,四周以竹篱笆围成栅栏,防止牲畜进入。每年傣历三月十五日(夏历正月十五日
见“阿里万户”(1223页)。
清代地名。又译和卜多、科卜多。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西北(即今蒙古境内科布多)。以地有科布多河得名。词义意谓“箭橐”。初隶准噶尔。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死后,并于清,清军于其地置屯田。雍正八年
侗族女性祖先衍化而来的最高神祗,又称撒姆或达摩娘娘。参见“达摩娘娘”(739页)。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官枢密使。大德五年(1139)二月,奉崇宗李乾顺命,与大将讹同为陕西招抚使,同延安招抚使李世辅出兵攻陕西。五月,李世辅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西汉置,属天水郡(治今甘肃通渭县西)。为※十三氐道之一。治所在今甘肃秦安县东北陇城镇。东汉改为略阳县,属汉阳郡。晋属略阳郡(治今甘肃秦安县东南)。战国时此地为白马氐之东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暖帽名。以毡制成,顶高5寸,边宽,前后翅各5寸。男翅两平,饰以海龙水獭皮。帽顶呈红色,饰以纹绣,不缀缨。妇人帽顶尖圆,中腰稍细,形如葫芦之半,帽后翅稍垂,顶饰金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