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耆堂
见“握衍朐鞮单于”(2195页)。
见“握衍朐鞮单于”(2195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上等人”、“贵人”、“善人”。或译为赛音洪。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上等户。这个阶级实际上是属于小封建主阶级,其家道殷富,拥有奴仆和大量牲畜。必须向所属封建领主承担赋税,但在经济上剥削贫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附郭州(一说府治在渤海后期移卢州),领金德、常乐、永丰、鸡山、长宁5县。州治故址众说纷纭,今东北考古界力主在今吉林省和龙县西古城子;或说在该省敦化县敖东城;一说在桦甸县苏密城;
彝语音译。意为按下种量交纳实物地租。旧时流行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一带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主要实行于高寒山区刚开垦的贫瘠土地。为定租的一种。下种2斗,则交给土地主人2斗粮。出租者为黑彝及富
见“阙利啜碑”(2386页)。
见“乙旃氏”(4页)。
1903—约1956伪满军官。热河省土默特旗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32年任伪内蒙古自治军第三军司令。1933年任伪达尔罕王府兴安警察局局长、兴安南省警备厅长。1939年至1945年任伪兴安陆军
戎的一支。参见“北戎”(527页)。
赫哲族旧时祭祖仪式。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每逢旧历年除夕,均给死去的先人烧纸,俗称烧包袱。民间认为,是夜死者灵魂回家,晚辈要送其零花钱和食物。烧纸在垃圾堆或灰堆旁,下放茅草,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