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诏省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国民政府在大瑶山所设军事机关。1940年广西省政府为了加强对瑶族的统治,下令于大瑶山中心区金秀设置。委任潘耀武为署长,带兵进入瑶山,遭瑶族人民坚决抗拒,治所被迫寄设于修仁县达半年之久。后经残酷镇压,移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博巴或博日、博米。因地区不同,又称康巴(西康康区)、安多哇(甘青地区,又称多麦巴)、嘉绒哇(四川阿坝藏区)等。分布在西藏、甘、青、川、滇5省。解放后分布在一个自治区、9个自治州、
清皇室实行满蒙联姻政策所形成的一种制度。清朝开国前即与蒙古贵族联姻,互为嫁娶,立国后,凡后妃常取蒙古贵族女,皇室公主、郡王多下嫁蒙古贵族。成为固定制度。备指额驸即此制度的具体规定之一。《理藩院则例》规
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城镇手工业行业宗教首领。负责于集会上带领同行手工业者祈祷,并在一年一度的盛大集会上给大家解读《行书》。因《行书》中部分是用阿拉伯文写的,除宗教职业者外,少有人认识。
官名。府知事为知府属官。明代亦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府设此官。掌管本辖区事务,秩正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冠带。其革除、升迁、考核等隶吏部。清顺治六年(1649),授薛兆选为龙溪堡知事,颁给印信、号纸。
①清末宋景诗(1842—?,山东堂邑人)所领导的农民武装。 ②清末刘永福(1837—1917)领导的壮汉农民武装。永福,字渊亭,本名业,广西上思人,初为壮族农民军首领延陵王吴陵云、吴亚忠部将。清同治七
古诸侯国名。亦称攻敔、吴。其族属来源有多种说法:周人一支;当地荆蛮族;东夷一支;土著越族;等等。很早便栽培水稻,擅长造船、冶铸、纺织和制陶瓷,盛行断发文身之俗。春秋时,其首领寿梦已称王,曾与中原晋国建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诺伙家支的头人之一。 详见“家支头人”(1947页)。
见“不欲鲁罕”(2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