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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西藏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小于※措(区或乡),略似内地的乡、保。由原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定本或※根保管理全定事务。见“马尼岗六根卡”(185页)。
旧时西藏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小于※措(区或乡),略似内地的乡、保。由原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定本或※根保管理全定事务。见“马尼岗六根卡”(185页)。
见“广宁府路”(133页)。
见“红史”(942页)。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
?—505高车国王。故国王※阿伏至罗宗人。6世纪初(约503年左右),阿伏至罗被部众杀害后,被国人立为王。约北魏正始二年(505)左右,哒再攻高车,谋立阿伏至罗堂侄、穷奇子弥俄突为高车
意大利藏学家※杜齐(G·Tucci, 1894—198)著。1949年于罗马出版。全书3册。作者曾在解放前多次赴西藏、印度、尼泊尔、拉达克、锡金、不丹调查,并从西藏运走大量珍贵文物及史料。多数存意大利
见“乌尔衮”(333页)。
古族名。羌人的一支。春秋前已分布于今青海东部积石山至贵德、河曲一带,又称河曲羌。其居地古称赐支,故汉代又称赐支羌。因古代汉文史籍中常将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泛称戎羌,故亦称析支戎。汉以后不见记载。
清代一种随旗行走、无固定职事的官员。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均有,其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参差不一。清代无实职而有爵俸,有职位却无实权者,原属“闲散世职”。其中有“不掌图记(印信)”的佐领(正四品武官)属年
?—前112汉南越国第四代国君。祖籍真定(今河北正定)人。明王※赵婴齐之子。其父质汉廷10余载,娶邯郸樛氏女为妻,兴生于长安,后与母橦氏随父归国。父嗣王位后,被立为太子。即位后,尊母樛氏为皇太后。在母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