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女真学”(146页)。
见“诺雷部”(1953页)。
见“达卢骨部”(731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四十年(1775),恭格族弟巴雅尔拉瑚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分设4佐领,隶巴启色特启勒图盟,归喀喇沙尔(今焉耆)办事大臣兼辖。四十八年(1783),赐世袭。牧地在南
明代藏区官署名。永乐十四年(1416)置。“领司奔寨”为“仁蚌宗”的异译,即今西藏仁布。首任行都指挥佥事喃喝加儿卜(南喀杰波的古译),为阐化王札巴坚赞(《明史》作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重要家臣、帕木竹巴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中俄《喀什噶尔境西北界约》。1884年6月3日(清光绪十年五月初十),清朝划界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划界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新玛尔拉城签订。条约共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蒙化、土家。原为部落首领名。后以之名部。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华坪、永胜、大理、云龙、剑川、祥云、楚雄、弥勒、昌宁、保山、凤庆、云县、巍山、景东、普洱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清朝政府与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之间的经济交流。自清初起,双方即建立了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早在巴图尔珲台吉统治时期(1634—1653),其与兄弟子侄俱先后遣使献贡于清,与之一起聚牧的杜尔伯特部、和硕特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见“婆娑府路”(2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