孜牙墩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阿訇。喀什噶尔(今喀什)塔什密里克庄人。属伊斯兰教黑山派。嘉庆十九年(1814)三月,娶居京之喀申和卓女为妻。喀申和卓系“白山派”遗裔,向居和卓坟附近。他因恳请将妻室移往塔什密里克庄遭拒绝,遂与布鲁特(今柯尔克孜)希布察克部落首领图尔第迈莫特结义,约集数百人,于次年八月四日举事,反对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玉素普。未遂被捕,受指控谋作“南八城王子”,和图尔第迈莫特俱被凌迟处死。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阿訇。喀什噶尔(今喀什)塔什密里克庄人。属伊斯兰教黑山派。嘉庆十九年(1814)三月,娶居京之喀申和卓女为妻。喀申和卓系“白山派”遗裔,向居和卓坟附近。他因恳请将妻室移往塔什密里克庄遭拒绝,遂与布鲁特(今柯尔克孜)希布察克部落首领图尔第迈莫特结义,约集数百人,于次年八月四日举事,反对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玉素普。未遂被捕,受指控谋作“南八城王子”,和图尔第迈莫特俱被凌迟处死。
①契丹、女真、蒙古对“宫”、“室”的通称。亦作兀儿都、斡耳朵、斡儿多、斡里朵等。“斡鲁”为词干,“朵”为表示复数的词尾。其最原始的意思为“坐垫”、“席子”,后引申为座位、位子、居民点等。至辽代以后,则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苗疆古迹。位于湖南保靖县龙溪的要坝。北面靠山,南临酉水,东西长1公里,南北宽半公里。1975年试掘,遗物出土有陶器:泥质绳纹灰陶缸、砖、瓦等,有战国铜戈、山字铜镜等铜器。城遗址高出酉水河面约50公尺。
?—1116大渤海国创建者。渤海遗裔。先世为渤海国六右姓之一,渤海亡后,迁居辽阳(今辽宁辽阳市)。仕辽,官至东京(今辽阳市)裨将(一作供奉官)。辽天祚帝于天庆五年(1115)募渤海士卒2000人屯白草
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其先出自新疆回部,回将※哈攀龙之子。乾隆十七年(1752)中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任云南督标右营游击,迁东川营参将,治军严明,待人有礼,深得当地各族信任。三
清代乌梁海部落分支名。一译明噶特部。初居阿尔泰。后为准噶尔部兼并,被编入其二十四鄂拓克,迁住雅尔(原苏联境内乌尔扎尔)。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时,举部附清,被置于呼伦贝尔。继逃遁,令隶札萨克
见“蜑”(2257页)。
清代抗俄勇士。鄂伦春族。世居精奇尼江。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在抗击沙俄殖民者的侵略中,袭杀抢掠牲口的俄人,缴获器械,向清政府驰报。
藏传佛教教派名。系噶举派之一支。源出达布派。创派人为喇嘛祥(1123—1193),因在蔡地方建蔡公塘寺,故又名祥蔡巴。其人早期依达布拉结弟冈波巴学法,传“俱生和合大手印”,以此立派传法,谓之蔡巴噶举。
见“孛鲁欢”(9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