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明代专门记述台湾高山族风土人情的叙事文章。作者陈第,字季立,号一斋,福建连江人。万历年间曾随浯屿将军沈有容赴台抗倭,亲临高山族村社实地调查访问,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回大陆后撰成此文,详记高山族人
十六国时期夏国宗室、将领。族属铁弗匈奴。夏国创建者※赫连勃勃兄子。因先祖尚汉室女,初随父祖以刘为姓。称刘罗提。官拜左将军。夏龙升四年(410),受命领步骑1万攻后秦将姚广都,破定阳(治今陕西宜川县西北
元曲家。又作王元鼎。原名阿鲁丁,字元鼎。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始祖玉速阿剌,随成吉思汗西征有功,遂以“玉”为姓。元至大、皇庆年间(1308—1313)为国子监生,受业于名师吴澄。慕周公、孔子之道,研习《
明军征讨麓川思氏土司的战役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傣族首领思伦法遣人入朝贡方物,并献元朝所授宣慰使司印,以示诚服,受封为麓川平缅宣慰使司宣慰使,兼领元之麓川、平缅两路之地,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屯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所设亦东河卫均作伊屯或伊屯河卫。
见“捺钵”(2037页)。
傣语音译,傣族对“小乘佛教”的称谓。宗教界又称为“南传佛教”或“南传上座部佛教”,源于古印度部派佛教之上座部。公元前3世纪传入锡兰岛(今斯里兰卡),后经中南半岛传入中国,主要为傣族所信奉。与傣族相邻的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扎萨克亲王伯什阿噶什养子。初游牧于沙喇伯勒(位于伊塞克湖北)境。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达瓦齐,奉父命率宰桑诺斯海等内迁,以哈萨克掠牧事疏报清廷。后随伯什阿
即“药卢”(1602页)。
古族名。一作牂牁蛮。汉至唐代牂柯郡少数民族的总称。分布在今贵州大部及广西、云南部分地区。其地原为夜郎国小邑之一。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始置郡。公孙述时,大姓龙、傅、尹、董氏与郡功曹谢暹为汉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