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受花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即“乙典女直部”(4页)。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
西夏官署名。治所在凉州(今甘肃省武威),为西夏辅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6案头。
一作空马,见“晾马”(2218页)。
清宗室。初名岳端,字正子,号红兰主人。满族。爱新觉罗氏。安亲王岳乐之子。封贝子。以诗著名,撰有《玉池生稿》。
350—385十六国时期前燕国君。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字景茂。※慕容第三子。初封中山王,后立为太子。晋穆帝升平四年(360),父死,即皇帝位,改元建熙。屡与东晋交
①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如史载宋元符二年(1099)六月,西夏派遣宋朝的使臣中有德明雅卜裕木攀等人。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②(?—1732)清朝大臣
南北朝时期鲜卑姓氏之一。鲜卑秃发氏一支。为南凉国君秃发傉檀后裔。南凉嘉平七年(414),凉王秃发傉檀为西秦所败,归降,南凉亡。子秃发贺等投依北魏,以才智见称,为魏帝拓跋嗣所器重,历封西平侯、西平公。因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中,其地首领归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领三甸。治所在今云南永德县东北永康。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6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府,十七年
契丹王朝时对有盛名的三任※于越的誉称。于越本契丹官名,建国前所置,时“总知军国事”(《辽史》卷1),统揽部落联盟实权,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称帝前曾任此职。阿保机称帝后,总权归皇帝,此职乃“无职掌”,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