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蠡王
匈奴官名。见“谷蠡王”(1100页)。
匈奴官名。见“谷蠡王”(1100页)。
学校名。清宣统二年(1910)创办。校址设于西宁马坊街三圣庙。仅接受蒙古王公子弟入学,不收牧民及其它各族学生。招生名额按旗摊派。经费由西宁办事大臣从丹噶尔厅盐税中拨给。草创之初,有教习1人,学生10余
书名。编年体史书。原名《皇清开国方略》或《开国方略》。乾隆三十八年(1773)阿桂(1717—1797,满洲正白旗人)等奉敕撰。五十一年成书。32卷。记述清朝入关以前开国史实。“发祥世纪”不入卷,列卷
见“阿洛斯”(1214页)。
见“兰河卫”(623页)。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制中之职官名。直译为“地方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在伍如、叶如、约如及如拉“四如”中,每如(意为“翼”)内设16位地方官——域本(“域”意为“地方”、“区域”; “本”意为“官
古地名。在今陕西宁强县东北(一说勉县西北)。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氐豪杨文德在宋廷支持下,被氐众拥立为主,据此城,自号征西大将军,秦、河、凉(一作秦、河、梁)三州牧,仇池公
又译《要集》。用汉语注释西夏词的西夏文分类词书。编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页面20×12.5厘米。残存5面,面5行。为“器具五品”、“乐器六品”、“花名七品”。每行西夏词以大字书写,下有四个西夏文小字
见“失话”(590页)。
见“白马氐”(597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个最高官员之一,职位在大军将之下,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