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赛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托新卫,并注托新河在齐齐哈尔西,入绰尔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托新卫,并注托新河在齐齐哈尔西,入绰尔河。
东汉时佛教译经师。原籍西域安息国。出身商人。灵帝(167—189)末年,自西域至洛阳贩货,曾官至骑都尉。性温良谦恭,常以法事为己任。通习汉文后,即致力于佛典翻译。曾与临淮人严佛调合作,译经2部。其所译
西域古国名。王治天山东部乾当国(今新疆阜康县山谷地带)。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227,口1300余,兵420余。国王之下设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译长各1人。宣帝神爵三年(前5
?—659唐代西突厥北庭可汗。名贺鲁。阿史那氏。※室点密五世孙,曳步利设射匮特勤劫越子。乙毗咄陆可汗时为泥伏沙钵罗叶护,统处月、处密、始苏、歌逻禄、弩失毕五姓部众,居多逻斯川(今额尔齐斯河上游)。贞观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
见“别里古台”(1070页)。
1227—1281元朝大将。又译阿述。兀良哈氏。蒙古国开国功臣※速不台孙,都元帅※兀良合台子。以智勇著称。宪宗(1251—1259年在位)初期,随父征西南夷,平大理,破白蛮、乌蛮诸部,降安南,皆有战功
即“乙失钵”(4页)。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
清代一种随旗行走、无固定职事的官员。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均有,其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参差不一。清代无实职而有爵俸,有职位却无实权者,原属“闲散世职”。其中有“不掌图记(印信)”的佐领(正四品武官)属年
见“穷结”(1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