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即“项崇周”(156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失里、石临、色埒河卫。原为元代失怜千户所。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滨海边区苏
参见“土僚”(64页)。
见“俄布笼”(1684页)。
见“李国昌”(1036页)。
傣语音译,意为“一片土地之主”或“一个坝子之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的一级行政区域的统治者,即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各勐的土司,是※召片领以下最大的一级领主。多由召片领分封其宗室亲信担任,
见“颉利俱利薛沙耽弥可汗”(2166页)。
匈奴名马。《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駃騠,骏马也,生七日而超其母。”
北魏末年山西地区起义首领。西部敕勒斛律氏。孝昌二年(526),乘六镇大起义之势,率众于桑乾(今山西山阴县西南)西起义,与河西牧子(费也头)起义遥相呼应,互为犄角。三月,被游击将军尔朱荣击败于深井(山阴
339?—349十六国时期后赵第四世皇帝。349年在位。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石虎子,母为前赵主刘曜女安定公主。初封齐公。以母出尊贵,获宠于石虎,甚得偏爱。建武十四年(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