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山达
满语音译,又作噶山大,汉译为乡长或屯长。清代东北农猎地区基层行政单位的首领。“嘎山”,村、屯之谓,各设其长以治。《吉林外记》:康熙(1662—1722)初,新满洲率属来归者,“遂编其嘎山达为※世管佐领……嘎山达,乡长也”。《户部则例》载:“屯居旗人,择老成者放为屯目,不拘旗分令其管束。其乡村窎远、畸零旗户,即交附近屯目管辖”。屯目,即嘎山达。乾隆十三年(1748)定,蒙古地方,民人寄居日众,应择其善良者立为乡长、总甲、牌头。此职,约束乡人,查究奸宄,查报丁口增减,遇事即赴公所呈明。
满语音译,又作噶山大,汉译为乡长或屯长。清代东北农猎地区基层行政单位的首领。“嘎山”,村、屯之谓,各设其长以治。《吉林外记》:康熙(1662—1722)初,新满洲率属来归者,“遂编其嘎山达为※世管佐领……嘎山达,乡长也”。《户部则例》载:“屯居旗人,择老成者放为屯目,不拘旗分令其管束。其乡村窎远、畸零旗户,即交附近屯目管辖”。屯目,即嘎山达。乾隆十三年(1748)定,蒙古地方,民人寄居日众,应择其善良者立为乡长、总甲、牌头。此职,约束乡人,查究奸宄,查报丁口增减,遇事即赴公所呈明。
明中叶至清同治前保安族社会基层组织村坊的头人。由当地地主豪绅担任。明末清初,居保安城外保安人聚居区下庄的居民,分属4坊,每坊设头人1人,总称“四坊头”。又因分属4个马姓家族,故又称“四坊马家”或“德让
民国时期新疆少数民族军官。泛突厥主义者,柯尔克孜族。新疆喀什人。1933年2月被喀什行政长马绍武招募入伍,任柯尔克孜族营营长。同年5月,与泛突厥主义者铁木尔联合,进攻喀什回城(即疏附城)。不久又与铁木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差判官,系主将、副将下属,负责征调、训练乡兵的具体事务及管区行政。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政治制度名。明朝在赣南畲族地区实行的统治措施之一。又称“十家连坐”。明正德年间(1506—1521) ,赣南畲、汉人民曾掀起大规模的反抗斗争,清王朝派王守仁进行军事镇压的同时,又在城乡普遍推行此法。“
地名。位于四川西北部。藏族聚居区。隋置金川县,唐属维州地,明隶杂谷安抚司。清康熙五年(1666),土司嘉勒巴内附。雍正元年(1723),授其孙莎罗奔为金川安抚司。莎罗奔自号大金川,以旧土司泽旺为小金川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
即“哈密”(1630页)。
元朝对西夏民族音乐的称呼。因西夏故地被称为河西而得名。蒙古王朝初期,接受西夏进士高智耀的意见而征用西夏旧乐,为蒙古制乐之始。后元朝虽兼采其它民族音乐,但仍继续使用。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以后,每年
见“玄城卫”(6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