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金矿公司
清末新疆工矿企业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新疆喀什道尹袁鸿佑奏准创办。初为官商合办,有官股2万两,商股1万两。分设保立、保大、保源、保兴4厂。次年四月开业,将砂金提炼为金条,运往上海、北平等地销售。开始赢利颇丰,后因金磅跌价,恐受亏累,于三十年(1904)冬停业。其间制金条4700余两,获纯银4万余两。后由于阗县接管,4厂每年采金1400两。
清末新疆工矿企业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新疆喀什道尹袁鸿佑奏准创办。初为官商合办,有官股2万两,商股1万两。分设保立、保大、保源、保兴4厂。次年四月开业,将砂金提炼为金条,运往上海、北平等地销售。开始赢利颇丰,后因金磅跌价,恐受亏累,于三十年(1904)冬停业。其间制金条4700余两,获纯银4万余两。后由于阗县接管,4厂每年采金1400两。
族名。哈尼族的自称之一。散居于云南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书名。西南民族风物志。3卷。清陆次云(字云次,浙江钱塘人,汉族)撰。为作者宦游西南时所作,自称:“余之所志,有见而知之者,有闻而知之者,缕辑其说,以为宦于此土者”鉴,并考证诸书所载之异同。上卷为“峒溪
匈奴语音译。意为“贤”。《史记·匈奴列传》:“匈奴谓贤曰‘屠耆’”匈奴单于下官职最高者为“左屠耆王”,即“左贤王”,常以太子充任,即单于之储副和继承者。
参见“热河特别区”(1857页)。
傣语音译,意为“自己的田”或“我的田”。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制度下村民在份地以外的荒山野地开垦的私田。按领主的规定,这种私垦的土地,享有3年不交官租、不缴赋税的优待;3年后便得交租纳税,5年即并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阿坝卓克基藏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又称“克尔米”,意为“什么都要做的人”,俗称“家人”,即奴隶。来源于孤儿或因家贫被卖为奴者,亦有与“家人”结婚降为此等级者。世代为奴,无任何私
元代杰出女纺织家。松江府乌泥泾镇人。出身贫苦,8岁被迫为童养媳,因不堪忍受婆家虐待,只身流落海南岛崖州黎族地区,受到黎族热情款待。在崖州居住近40年,学会当地一整套先进纺织工艺。晚年思念故土,约在13
唐代吐谷浑王子。可汗※诺曷钵与弘化公主次子,※慕容忠弟。受唐封右武卫大将军、梁汉王。唐永徽三年(652),母弘化公主为其向高宗请婚,获允,帝以宗室女封金明县主妻之。
明代东蒙古外喀尔喀领主。全名格哷森扎扎赉尔珲台吉,亦作格勒三扎等,汉文史籍译作格列山只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苏密尔哈屯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蒙古后,分封诸子,受
即“烘和罗鄂笼”(19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