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什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交钞”(875页)。
见“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1340页) 。
?—1467明代广西瑶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桂平县人。瑶族。曾参与侯大苟领导的大藤峡瑶族人民大起义。成化元年(1465)侯大苟牺牲后,与王牛儿等人聚集残部,在大藤峡继续坚持斗争。翌年十月,率义军夜袭浔州
见“萧撒葛只”(2003页)。
见“贵州宣慰司”(1655页)。
参见“策旺拉布坦”(2237页)。
即“朱蒙”(792页)。
? —1645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先世为土默特大臣。崇德(1636—1643)初,率众归清,授牛录章京世职。三年(1638),从固山额真准塔巴图鲁征明,击破冯太监兵。六年(1641),与陀托惠攻松
古族名。西周时居今甘肃天水。秦武公十年(前688),秦伐邽、冀戎,初设县。后徙其一部于陕西关中渭南,以其原居地设上邽县(治今甘肃天水),于迁居地置下邽县(治今陕西渭南县北下邽镇东南)。族亡。
1411—1485明代藏传佛教名僧。萨嘉派大德※绒敦玛微僧格之弟子。因博通众多佛典,故称“饶绛巴”(意为博通经论者),是后,藏传佛教称博通佛典者为“饶绛巴”,成为学位名。明正统十四年(1449),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