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滩河卫
见“吉滩卫”(682页)。
见“吉滩卫”(682页)。
见“苻生”(1340页)。
见“布延彻辰汗”(471页)。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境内,驻牧于伊克乌兰河流域今伊克乌兰乡红卫村。原居贵德县黄河南。清咸丰(1851—1861)年间,迁到刚察地区,后分为刚察贡玛、秀乃尔和彭波3个部落,互不通婚。拉卜楞寺大
见“盛逻皮”(2033页)。
契丹开国初期在战争中获取给养的一种方式。最早见载于《新五代史·契丹传》:“胡兵人马不给粮草,遣数干骑分出四野,劫掠人民,号为打草谷。”契丹兵制,凡民年15以上,50以下,皆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
见“纳若”(1266页)。
即“鸭绿江”(1866页)。
河流名。老哈河支流。发源于阴山系之蛤蟆岭,在赤峰北,系指召苏河、阴河、西路嘎河、半支箭河、锡伯河、五河汇合段东北流与乌拉台河、车尔伯呼河合,至赤峰西北入翁牛特旗,曲折东流入老哈河。南北朝时库莫奚族曾居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作“优台丞”。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的第六等级,位在※“主薄”之下,※“使者”之上。《北史》以后诸史所记十二等级“大官”中,无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