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延
(309或319——351) 晋代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吐谷浑之孙,※吐延长子。晋咸和四年(329),父为昂城(今四川阿坝)羌人首领姜聪刺死,继立。誓报父仇,日缚草为姜聪像哭而射之。孝而好学,有才略,习汉族文化,识《书》、《传》等汉文典籍。在位期间,建吐谷浑政权,置长史、司马、将军等职官。为尊祀先祖,始以祖父吐谷浑之名为姓氏、族名及国号。最后扑灭当地羌人的反抗。
(309或319——351) 晋代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吐谷浑之孙,※吐延长子。晋咸和四年(329),父为昂城(今四川阿坝)羌人首领姜聪刺死,继立。誓报父仇,日缚草为姜聪像哭而射之。孝而好学,有才略,习汉族文化,识《书》、《传》等汉文典籍。在位期间,建吐谷浑政权,置长史、司马、将军等职官。为尊祀先祖,始以祖父吐谷浑之名为姓氏、族名及国号。最后扑灭当地羌人的反抗。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辽代契丹大字刻石。碑立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陵寝(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哈达英格乡石房子村附近深山),现陵上建筑已荡然无存,享殿柱础尚见,碑在遗址东门外东山坡,早年断碎,只余存龟趺。解放后多次调查,搜集到刻有
见“纂要”(259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与永乐四年(1406)设置之木塔里卫。清代穆克图哩山在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与乌苏里江相近,然木塔里山卫印今发现在
北魏宗室。字绍达。鲜卑元氏(拓跋氏)。河南王※拓跋曜曾孙,武昌王※拓跋平原次子。颇览书传,宽和好士。太和十一年(487),父卒,兄元和为沙门,以爵让之。初拜通直散骑常侍,寻加冠军将军,守河南尹。十七年
见“音同”(1718页)。
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参见“阿思哈尼哈番”(1245页)。
清代文士。满族。字桐山。7岁能诗,初隶李鸿章麾下,充笔帖式。积功历官武职。卒,赠将军。著有《老子解》、《如如老人灰余诗草》、《梦花馆诗存》,辑有《浙江八旗殉难录》。
①中国北方一些民族的官员或荣誉称号。源于突厥语,意为“自由自在清闲之人”。为突厥、契丹等民族的官员。《旧唐书·突厥传》作达干,《辽史》作达刺干,《辍耕录》作答剌罕。自蒙古成吉思汗起,作为荣举称号,平民
明代蒙古法规。亦称图们汗大法。由东蒙古察哈尔部大汗※图们(土蛮)主持制订。据※《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蒙古源流》等记载,万历四年(1576),图们汗召集东蒙古诸万户,制订此大法,颁行于全蒙古,并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