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只儿
见“布智儿”(468页)。
见“布智儿”(468页)。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
独龙语音译,意为“亲戚”。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近亲关系的各家族之间的互称。平时相互之间独立、平等、互不统属,但遇到特大困难时,有互相帮助的义务,特别是遇到外侮时,可以结成临时联盟合力对抗,俟事件过后,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治三年(1323),察合台后裔忽都帖木儿受封。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区村寨中为土司办事者的称谓。主要负责辖区内捕人、送信、催粮、催款或被指派监视百姓履行种田、修房等差役,并轮流到官寨当差,每次5天。各村寨人数不等,受头人管辖,虽地位不高,但
见“文散官”(388页)。
藏语音译。云南中甸地区藏族政教合一行政机构。下分设政、教两套统治系统:一由归化寺扎仓8个康参,分管8个地区的喇嘛,下设密参,按村落管理下属喇嘛,密参还派代表参加农牧区基层政权组织“书卡”(即伙头,老农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日本侵略者在延边朝鲜族地区设立的特务机构。成立于1928年。遍及延吉、珲春、百草沟、头道沟等朝鲜族聚居区。多设在日本警察署附近。头领一般由“日本总领事馆”委派朝奸担任。主要任务是监督、控制当地朝鲜族人
书名。记录白族古代民间传说的史籍。无名氏撰。康熙四十五年(1706)孟夏,大理圣源寺住持寂裕刊刻。内容为“白子国”创始起源,观音十八化等神异故事,摘译自白文※《白古通记》。为现存记载大理白族古老神话传
?—1763清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和硕郑亲王济尔哈郎后裔,辅国公巴赛之子。初授辅国将军,袭辅国公。乾隆元年(1736),授正红旗满洲都统。三年,授领侍卫内大臣。十七年(1752),祖